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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殃及邻里,原因不明,责任谁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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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两户人家紧邻,其中一户人家的院落里失火,杂物燃起的大火蔓延至邻里.滚滚浓烟造成邻居住户受伤。后经公安部门鉴定:火灾来源不明,不排除外来火种的可能。事故发生后,受害者以邻居家庭发生火灾造成其受伤为由,要求起火家庭的夫妻二人承担赔偿责任。而起火的家庭,以火种不排除外来可能、他们并非侵权人、不应承担责任等为由,不同意赔偿.由此引发双方纠纷,并将官司打到了法院。
作者 钱宏祥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4年第18期60-61,45,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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