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离婚时丈夫能否要求妻子返还赠与的房产?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编辑同志: 潘某(男)与张某(女)通过相亲认识,闪婚后两人感情较好,潘某提出将其婚前购买的一套公寓过户至张某名下。潘某与张某签订了书面协议,载明潘某将公寓赠与张某,由张某单独所有。随后,潘某办理了过户手续,将公寓登记在张某个人名下。现潘某以双方婚后性格不合为由提出离婚,并要求张某返还公寓。张某同意离婚,但不同意返还公寓。请问,潘某能否要求张某返还该公寓?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4年第18期62-62,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