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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访局:5月1日起不再受理越级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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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信访局首次出台文件引导逐级信访,明确应采取书信和网上投诉等形式。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等6种情况,不予受理或不再受理。发文还规定,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
出处 《江淮》 2014年第5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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