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宁夏:首次对区域性河流生态保护立法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泾清渭浊”将不再是成语典故,而已经照进现实。在刚刚结束的宁夏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河水源保护区条例》,《条例》的通过,不仅对加强泾源县行政区域内泾河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做出了规定,也为解决宁夏南部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提供了立法保障。
出处 《新疆人大》 2014年第6期43-4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