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风险社会秩序,是风险社会条件下转型中国的阶段性特征。在国家治理为主导的情况下,对于风险的积极回应是国家权威寻求制度自觉的过程。制度自觉首先指制度意识的体认,是国家权威主动调整制度构造来适应秩序变迁的内在动力。其次,增强制度能力作为对于风险的积极回应,是风险社会与社会转型下制度自觉的必然选择。最后,国家权威导出的制度理性,在风险回应中容易形成一种制度化风险。因此,纠正制度理性的结构性失衡是制度自觉对于制度权界的反身确证。制度自觉是治理体系现化代的前置条件,只有充分发挥国家、社会与个人的作用,才能最终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出处
《理论建设》
2014年第3期41-45,共5页
Theory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