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庭农场须具备必要的土地经营规模,如果经营这些土地所获得的务农收入达到或超过外出打工的收入,那么家庭农场主就能在理论上实现自立。但现实生活中家庭农场主很难实现经济或人格意义上的自立,其原因在于成功的家庭农场经营除了要具备土地要素外,还要具备资本、劳动、企业家才能等方面的要素。在当前农村,不稳定的土地转包租约、不算富裕的资金实力、不够充足的季节性工人、不能承受各类经营风险,共同造成当前家庭农场主自立能力不强、职业忠诚度较差。因此,家庭农场是一件"舶来品"和"奢侈品",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走中国特色的家庭农场之路。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3-7,共5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加快推进农业大省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研究"(编号:10ZD&015)
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历史进程与基本经验研究"(编号:11CDJ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