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曾经设想,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后将出现一种无限美好的崭新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并将它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或低级阶段和高级阶段。列宁把共产主义社会第一或低级阶段称之为社会主义社会,把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称之为完全的共产主义社会。自此,就形成了一种固定的传统观念,即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是同一社会形态的两个成熟程度不同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社会不是独立的社会形态,它只是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这种观点值得商榷。
出处
《科学社会主义》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3期80-80,共1页
Scientific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