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目前关于“自由与必然”的讨论中,出现种种理论上的混乱,其原因在于基本概念没有澄清。“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这种说法欠妥之处,一是把必然性仅仅理解为自然必然性,因此,逻辑上我们必须区分自然性与历史必然性;二是对自由和必然的理解,基于一种抽象态度,即把自由归于主体,把必然归于客体。这样谈论的自由就是一种抽象自由,抽象自由只是发展过程的一个环节,应该予以扬弃,发展到具体自由。具体自由是扬弃主客体的区分,是主客体分裂的消融。历史必然性就是实现自由,要实现自由,就必须超出抽象自由,进到具体自由:消灭私有制。这才是马克思主义对自由与必然的理解。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期92-98,共7页
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