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们不能不看到这样一个现实:制定的法律没有得到很好的遵守和执行,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要求相距尚远。据报刊披露,1987年和1988年14个省、市开展的执法大检查表明,我国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很不平衡,以权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很严重。就上海来说,该市检查了44个重点法规的执行情况,执行较好的占34%,执行一般的占59%,执行较差的占7%。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5期72-75,共4页
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