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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国外经验,开征证券收益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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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证券收益所得税是以持有证券所得获得的收益(如股息、红利等)为课税对象,是一种所得税。目前,绝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公司和个人的证券收益所得都课征所得税。公司的证券收益并入营业利润,一并缴纳公司所得税;个人的证券收益并入个人所得,一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采取两种方式来避免或缓解重复课税:(1)扣除制或双率制。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2001年第71期24-24,共1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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