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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委关于二十二日渡江不变争取一举成功致总前委等电(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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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总前委,并告粟、张,刘、张、李: 删戌电悉。谈判至十五日(卯删)已告一段落。十六日至二十日(卯哿)是给南京考虑决策时间。在此时间内,我军应将一切必须攻占的北岸及江心敌据点全部攻占。二十日以后我军何日渡江,完全由我方选择,不受任何约束。我们铣辰电问你们是否可以由二十二日渡江改为二十五日渡江,
出处 《党的文献》 CSSCI 1989年第4期42-42,共1页 Literature of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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