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官制度改革是近代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实现司法独立的重要一环,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近代司法改革的结果。从法官制度的建立、法官训练以及法官任用等方面对近代法官制度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法官作为诉讼主体已成为近代司法体系的核心和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法制良善的标准,而近代有关法官法律制度的建立则为司法独立提供了制度保障。
出处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2期189-194,共6页
Journal of Wuh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项目(编号:SK2013A117)
巢湖学院博士基金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