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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12月,安徽省政府正式印发《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划》立足于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潜力,统筹考虑国家和安徽经济发展战略布局,将全省国土空间划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分为国家重点开发区域和省重点开发区域,涉及国土面积3.3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23.87%,包括41个市辖区和肥东、肥西、无为、繁昌、和县、当涂、铜陵、枞阳等8个县.
出处 《长江论坛》 2014年第1期1-1,共1页 Yangtze Trib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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