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法制定大学章程并严格按照章程治理,既是大学设立、运行、发展合法性的前提,也是建立现代大学治理模式的重要制度保障,已成为各高校不可回避的时代议题。然而为数众多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尚未制定本校章程,处于无章而行的状态,这不符合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加快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尽快加以改变。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在制定本校章程时要注意把握独特性、民主参与、配套健全、程序合法几个原则,要明确差异,突出特色,力避章程雷同;要广开言路,体现各方利益诉求;还要制定一系列相关配套细节,健全章程的程序性规定,确保章程真正落到实处。
基金
北京印刷学院2013年发展规划课题"北京印刷学院章程制定与实施研究"(项目编号:24360113005)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