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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人员延误危患抢救可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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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卫生计生委起草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中提出,医护人员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据相关规定采取暂停执业或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如果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处 《家庭医药(就医选药)》 2014年第6期3-3,共1页 Home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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