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楚国的分封制,过去一般以周夷王时楚君熊渠分封三子为肇始的标志。熊渠立三子为王,与周代嫡长子继位、支子别封的通常做法不同,不能视为分封制的典型举措。楚国封邑制大约始于西周晚期或两周之际,是其县制的补充,在东周时期并未得到充分发展。贵族采邑的规模较小,多分布于楚国当时的边境地带,加之内部组织机构不发达,致大族势力在地方上无法有效扩展。故强宗大族虽长期把持楚国权柄,却难以动摇王权的统治根基,这是楚国未曾出现王权旁落的重要原因。
出处
《殷都学刊》
2014年第2期21-25,共5页
Yindu Journal
基金
2012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出土资料与楚国宗族研究"(2012M511584)
2013年郑州中华之源与嵩山文明研究会项目"姓氏二元到姓氏合一的演变过程及其原因探析"(Q2012-02)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