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城镇化将加快新农村建设、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农民市民化的发展,引致金融支农异质性需求。当前供给领先型金融支农制度、定价机制、主体和客体等金融供给都不能满足异质性金融需求。因此,新型城镇化需要对需求追随型金融支农制度设计、市场化定价机制设计、金融功能化的金融主体、金融支农的产品和服务完善四位一体的金融支农体系进行重构。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57-61,共5页
South China Finance
基金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农村金融支农模式的研究>(项目编号:GD12XYJ07)
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城乡一体化下金融支农服务体系重构研究>(项目编号:13YB-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