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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机号成为“村民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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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我被推荐为宫源县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同年9月,我在镇长办公室遇到信访户刘小花。她反映自家新盖了房屋,但是隔壁钱家却不让她从门前走。就这件事,法官已经多次调解未果。作为人民陪审员,我知道自己该出马了。我对刘小花说:“你先回去,三天内我来你客看看。”我利用两天时间到村里了解情况。原来,钱家认为,刘家要走的路正好对着自家的堂屋,担心这样会不吉利,所以坚决拒绝刘家走这条路。
作者 张树琼 赵彦
出处 《党的生活(云南)》 2014年第6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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