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正式推行碳排放交易。根据《办法》,重庆市将对年碳排放量达到规定规模的排放单位实行配颤管理,同时鼓励其他排放单位自愿纳入配额管理。而配额总量控制目标,则在国家和重庆市确定的节能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约束性指标框架下,根据企业历史排放水平和产业减排潜力等因素进行确定。在交易平台方面,重庆目前未专门设立碳排放交易所,碳排放交易在重庆联交所进行。《办法》还规定,配颤管理单位(即碳排放企业)、其他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及自然人,在重庆联交所开设交易账户、取得交易主体资格后,可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