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的新公司法反映出我国关于公司制度方面的改革发展前景,在发展上要将公司治理完善,还需要强化公司法的组成部分,不仅是从立法理念,或者是制度设计方面,都要突破以前只局限原股东治理的结构。在注重股东利益时,还要不断加大利益相关人员的监督,以便利于公司的社会责任,并以监事会为核心,股东会以及董事会之间互相制约的内部治理,以各利益相关人员作为辅助监督,其外部治理为辅助,内外治理起到一个相互关联的新公司治理体系,新公司法比原公司法有显著进步,也为国内公司在治理方面提供出较为完善的法律依据。
出处
《中国经贸》
2014年第11期105-10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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