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在推进的过程中会面临一些难以回避的阻碍因素,经过实证研究可以发现,其中有五点因素比较重要,且难以由司法机关通过自我改革完成:法律依据严重不健全;民事执行难仍然存在;再审程序影响信访终局目的实现;诉讼法修订出现了一些促成上访的新动因;法律对非法上访打击惩罚力度有限等。
出处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4年第3期68-72,共5页
Journal of Hubei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13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刑事疑难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考察--从程序完善的视角"(项目编号:13YJCZH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