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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塞尔对“表达”与“含义”概念群的澄清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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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胡塞尔的《逻辑研究》诸研究以探讨语言分析的"第一研究"为开始,而"第一研究"又以胡塞尔对"表达"、"含义"、"符号"、"指号"、"意指"、"指示"等一系列概念的澄清和区分为基础,因此胡塞尔的这个区分对理解"第一研究",乃至于整个《逻辑研究》有关键性的作用。然而对这个区分的认识在学界中尚有一些模糊甚至于偏差之处。对此试图进行一个清晰的梳理和澄清,并揭示出胡塞尔这一工作的理论意义。
作者 段超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哲学系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1期49-53,共5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一部分[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 2贝尔奈特,肯恩,马尔巴赫.胡塞尔思想概论[M].李幼蒸.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 3倪粱康.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M].修订版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
  • 4倪梁康.现象学的始基[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

共引文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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