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流浪乞讨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存在由来已久。流浪乞讨造成的社会隐患和治安问题不能忽视,更不能放任自流。公安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积极作为,履行好在流浪乞讨人员管理承担的救助管理协助配合职责和治安管理职责。在实际工作中,公安机关要有效运用"联、引、宣、限、查、告、教、送、罚、档"等十项工作方法,做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工作。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第1期138-141,共4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