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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建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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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的民事讼诉法的根本目的是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建立符合民族精神文化需要的法律,为社会的经济发展做好基垫。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对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建设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中国传统儒家思想的"伦理道德"使推崇法律道德文化成为制定民事诉讼法的主要任务;"诚实信用"成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以和为贵"的思想影响使得中国民事诉讼法十分注重"法院调解"的作用。
作者 王金艳
出处 《中华文化论坛》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116-119,共4页 Journal of Chinese Cultur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王红武.关于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的思考[J].学术探索,2007(3):6-10. 被引量:16
  • 2石志泉.诚信原则在诉讼上之适用[A].杨建华.民事诉讼论文选辑[C].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4.
  • 3胡旭晟.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的价值取向[A]..中西法律传统·第二卷[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二级参考文献33

共引文献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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