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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加成政策性亏损的补偿测算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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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分析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政策性补偿标准,为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提供实证参考依据。方法利用2008-2011年的卫生部全国卫生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采用价格平移法对公立医疗机构补偿费用进行模拟分析。结果县级医院的诊疗费定为20元,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院的诊疗费定为10元。结论药品加成政策性亏损的补偿应由政府、医保、个人三方共同承担。这样即不增加患者的负担,也不使医疗机构利益受损,使基层医疗机构的收支维持平衡。
出处 《中国卫生统计》 CSCD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510-511,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Health Statistics
基金 广西医疗卫生重点科研课题资助(重201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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