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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建立“导师制”人民调解员培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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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省黄山市司法局启动实施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育工程,按照一个导师组(一名法官、一名律师、一名省级以上调解能手)结对培养若干名年轻人民调解员(3+N)模式,探索建立“导师制”人民调解人才培养机制。通过业务培训、以案释法、
作者 潘迎春
出处 《人民调解》 2014年第6期48-48,共1页 People's Med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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