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现代性的增长,特别是现代法治话语的勃兴,基于邻避设施的环境抗争在中国呈量级增长,这将给未来中国的社会与法治结构的变迁带来重要影响。基于惯性维稳思维,地方政府一般采用"专断-压制"型的管控模式治理邻避风险,这种模式减损了环境法律的社会功能,在实践中已呈现出诸多合法性危机。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趋势下,邻避治理必须在法权结构的合理与法权能力增进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协商的制度实践,构建一种"参与-回应"型的社会治理体制。该治理模式强调社会权力能力的增进,是一种多元、参与、合作的结构。经此,将各行动主体与环境事务联系起来,这是环境法治的基本方向与价值回应,也是中国环境邻避治理的基本选择。
出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107-120,共14页
Law and Social Development
基金
司法部2013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邻避运动中法权配置的环境法控制研究"(13SFB3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