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竞争中立”的概念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最早由澳大利亚提出,是指“政府的商业活动不得因其公共部门所有权地位而享受私营部门竞争者所不能享受的竞争优势”;2011年以来,美国在多次政治、经济和外交活动中讨论“竞争中立”,并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等国际组织中推动竞争中立框架的推广和落实,使得竞争中立原则引起国际市场的广泛关注。
出处
《国际贸易》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48-51,共4页
Intertrade
基金
商务部反垄断局课题"‘竞争中立’原则对中国的影响及对策研究"的资助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亚太区域一体化美国路线图与亚洲路线图的竞争性和相容性及中国对策研究"(13CGJ043)的资助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重点课题"泛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与中国的对策"的资助
自然科学基金应急管理项目"全球价值链下APEC地区贸易投资与生产网络发展趋势研究"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