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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聘准备结婚的“剩女”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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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读者问:5年前,我通过考核成为一家公司的职工。5年来,我一心扑在工作上,很少外出,为此成为一名“剩女”。最近,我终于与一名心仪的男士恋爱,并准备结婚。公司获悉后,竟然决定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理由是我一旦结婚,将产生婚假、产假等一系列的假期,会给公司的工作带来影响,而这也是公司多年来“不成文的规矩”。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
作者 颜东岳
出处 《百姓生活》 2014年第7期29-2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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