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来,弱势群体的保护在经济法法律体系中已经初具规模,但在保护范围中未涉及所有法律关系中的弱势群体,在2012年《食用盐碘含量标准》中,虽然已经针对不同地区实施了不同标准,却忽略了特殊碘需求的弱势群体。文章在对特殊碘需求弱势群体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从经济法视角解决当前我国特殊碘需求弱势群体保护的意义和措施。
出处
《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学报》
2014年第2期111-115,共5页
Sichuan Provincial Correspondence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 Journal
基金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理工学院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课题(课题编号:YWHZ12-05
YWHY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