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健全的机制是推进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环境治理仍存在法律保障不健全、缺乏有效路径以及环境问责和救济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这极大地影响了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因此,应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政府回应、环境诉讼、责任追究等机制,进一步激发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热情,从而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制度保障。
出处
《九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2期111-114,128,共5页
Journal of Jiujia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2013年福建省教育厅项目"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公众参与研究"(编号JB13166S)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