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日益增多的教育纠纷中,学生名誉权与教师教育权的冲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学生名誉权与教师教育权冲突产生的原因很复杂,同时,由于教师对学生名誉权的侵害具有特殊性,因此,一般不适用现行的民事和刑事法律救济。现有法律对学生名誉权的保护不完善,这会严重危及学生健康人格的形成,侵害学生发展权。因此,必须完善学生名誉权与教师教育权冲突的法律救济机制,建议建立教育仲裁制度。
出处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14年第5期26-29,共4页
Journal of Teaching and Management
基金
大庆师范学院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学生人格权与教师教育权冲突法律问题探析"(11SK1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