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校法律纠纷是当前教育研究的热点话题。从类型上看,学校法律纠纷包括学生的权利被侵犯造成法律纠纷、教师的权利被侵害造成法律纠纷和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利问题造成的法律纠纷等方面。究其原因,可以从四个方面找到症结。一是办学理念的落后及传统思想下的领导治校;二是市场经济下学校办学主体的多元化;三是教育活动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划分不明确并缺乏问责机制;四是中国教育法律体系的不完善以及各地规定的差异。为此,必须明确教育活动中不同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关系,提高教育工作者的伦理道德水平,加强对学校行政权力的监督,完善教育法律体系,促进教育法制建设现代化。
出处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14年第5期43-45,共3页
Journal of Teaching and Management
基金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2年度国家一般课题"教育法律纠纷干预机制研究"(编号:BFA120036)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