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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耕地去采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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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泾县人民法院对泾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的该县首倒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与非法采矿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出处 《江淮法治》 2014年第12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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