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江省海宁市整合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管理职能、经办服务、信息系统三个统一。一是统一管理职能。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统筹管理职能由卫生局划转给人力社保局承担,并按“人随事走”的原则,将原相关的机构、人员整体划转入市人力社保局。二是统一经办服务。整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经办职能,优化办事流程。民政局在人力社保服务大厅设立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理窗口。三是统一信息系统。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宾时结算系统进行整合,建立起统一的信息网络平台,实现社会基本医疗保障数据“同人同城同库”。
出处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2014年第6期46-46,共1页
China Institutional Reform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