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朱子理学主要是以关于天理的"真知"作为增强人道德意志从而行善去恶的保障,王阳明的良知学则主要是以人人本有、人人自信自知的良知作为增强人道德意志的保障,而罗近溪及晚明的很多儒者则有着以外在超越的、有人格意志的上帝或天公作为增强人道德意志保障的倾向。宋明理学家怀抱现实之关切,对道德意志问题的思考逐层转进,从理论上穷尽了如何解决这一道德哲学议题的各个维度,体现出了相当的思想深度。
出处
《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2期21-27,共7页
Journal of Yanshan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13YJC720026)
第52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12M520836)
复旦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项目(人文社科)(20520132090)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