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时期,西方法治思潮激荡着中国的思想界,也给中国法学教育带来新的元素,推动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培养适合民国社会需要的法治人才,成为民国时期法学教育的直接目的,法学界及教育界纷纷倡导法学教育改革,效仿西方法学教育模式,广泛吸纳西方的法治思想于法学教育之中;而这种法治人才的培养,其终极目的和理想是适应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法治国家是民国民众心目中的理想政治模式,法治是民国社会所崇尚的最好状态。法治国家依赖于法治人才,而法治人才又依赖于以法治为重心的法学教育。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4年第3期27-31,共5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