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大钊曾在《甲寅》日刊发表70篇文章,几乎是将近每两天就发表1文;在《新生活》周刊发表68篇文章,平均每期发表1.2篇。可是,他身为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竟然在中共中央第一个机关报《向导周报》存续的近5年时间里,没有用本名或常用笔名发表过一篇文章。事情的真相并不是这样。实际上,他在该报以列武、子棠、其颖、罗敬、田诚5个笔名发表了36篇文章。另外,在《政治生活》以罗敬署名的两文亦为他所作。
出处
《天津法学》
2014年第2期102-112,共11页
Tianjin Leg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