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想象性重构是美国制定法解释中的技术,从属于意图主义的解释方法。意图主义的制定法解释方法存在从多成员立法机关难以提炼出融贯的立法者意图、立法者意图模糊不清乃至根本不存在等问题,需要运用想象性重构的技术来解决。想象性重构以古典解释学为哲学基础,通过搭建制定法律时的背景平台来重新发现历史上颁布法律的立法者面对系争问题将会如何处理的具体意图。但是,想象性重构的哲学基础易受批判,其解释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并且该方法忽视了功效性等其他解释价值。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201-208,共8页
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