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任与合作秩序是有效社会治理的关键因素。从我国的实践看,政府信任和社会信任的双重缺失及其叠加效应导致了合作秩序的脆弱,并导致社会治理的低效。而要提高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关键在于从观念、制度和行动等层面重建信任,扩展合作秩序,创新社会治理路径。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即以社会中间组织为载体重构集体认同,以制度政策的完善提供明确的社会预期,大力发展公共交往体系,从而不断深化信任与合作,提高社会治理的有效性。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228-233,共6页
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社会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研究"(项目号:12&ZD063)
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社会组织治理机制研究"(项目号:11ZZC00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