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确定性论争是20世纪西方法理学的热点问题。法学理论对法律确定性展开了激烈辩论,视域广阔,见解深刻。故有必要对这一论争进行考察,厘清脉络,辨明观点。在对确定性内涵进行梳理的基础上,辨明不确定理论对法律确定性的主要挑战,包括行为和心理分析,合法性困境,认知困境。为回应挑战,出现了规范确定性和程序确定性两种不同路径,展现了法学理论对确定性的不断追寻。在此基础上,美国学者Maxeiner运用比较方法重申了法律确定性是形式法治必然要求的论断。
出处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163-167,共5页
Theory and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