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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农民迁徙政策的阶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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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迁徙自由权是公民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这已成为现代文明国家的基本共识,也是联合国确认和保护的基本人权之一。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承认、尊重、保障农民的迁徙自由权尤为必要。建国以来,由于历史与时代的局限、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等原因,国家对于农民迁徙的政策经历了诸多反复与变化,这使得我国农民长期缺失迁徙自由权,在有的历史阶段,一度缺失非常严重。进入新世纪,尤其是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发展战略,农民的迁徙自由逐渐成为可能。
作者 李厚刚
出处 《科学社会主义》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07-110,共4页 Scientific Socialism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项目批准号:2013RW007) 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粮食主产区农民对农业补贴政策的满意度与生产行为选择研究"(项目编号:12YJC630150)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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