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既是一项经济问题,也是一项社会问题与伦理问题。政府是高校贫困生资助中的重要责任主体,对于政府而言,在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资助过程中,应当遵循公正原则、差异性原则和公共性原则。各方社会主体在资助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时,应当体现出关爱、奉献和尊重的伦理责任。经济上的外在支持只是暂时性的应对策略,坚毅的伦理品质才是高职院校大学生脱贫最为彻底的保证,为此,更需要贫困大学生个体在受资助过程中及大学毕业进入社会后能坚持诚信的宝贵品格和自立自强的担当勇气。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0期45-46,共2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201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资助制度的责任伦理研究--以南京部分高职院校为例"(项目编号:2012SJB710006
项目主持人:郑荣伟)
江苏省教育厅201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实践育人导向的高职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2SJB880091
项目主持人:刘红明)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