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主要讨论在美国金融危机中收获的经验与教训,其中制定决策的关键要素在于建设性对话机制的构建。建设性对话包括(1)引发风险的相关信息在公司内部扩散直至被决策层知晓的过程;(2)针对风险回报权衡问题全面、坦诚和富有敬意的讨论。金融危机向我们展示了建设性对话机制的必要性,当次贷泡沫尚未刺破,大部分金融投资公司未能意识到危机时,建立建设性对话的公司就能做出明智的决策。
出处
《交大法学》
2014年第2期34-48,共15页
SJTU Law Review
基金
译者主持的2011年上海市曙光计划(11SG17)
2012年上海交通大学文理交叉重点课题(12JCZ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