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磐安县于2003年实施新农合,2008年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并纳入新农合统一管理,2013年随着新农合管理职能由卫生移交至人社部门正式出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并于9月起施行。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居民医保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减轻费用负担、保障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新要求相比仍有差距,需要进一步提升和完善。
出处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D05期38-43,共6页
Insurance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