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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村庄改造 大力建设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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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2007年,上海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和覆盖广度,在全市郊区启动实施了村庄改造工作,综合提升规划保留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水平。八年来,村庄改造工作持续推进,将公共财政的阳光撒向全市数千个自然村落,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村庄改造工作推进情况 村庄改造以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林地区、农民集中居住区等规划保留地区为实施区域,以改善环境、完善功能、保持农村田园风光和江南水乡自然生态特色为目标,着力改善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市、区县两级财政对村庄改造项目予以专项奖补扶持。2007年,郊区9个乡镇的27个村开展了村庄改造试点,共涉及农户6934户,市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7067万元。通过改造,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得到了基层政府的衷心欢迎和农民群众的充分肯定。2008年,村庄改造工作全面推开,并开始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成为本市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建设、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项创新制度。自2009年起,村庄改造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连续六年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市政府重点工作和上海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上海的村庄改造纳入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中央财政奖补范围,使村庄改造工作在更大的范围、更高的层面推进实施。
作者 应建敏 汪琦
出处 《上海农村经济》 2014年第6期4-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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