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十几年来,我国法院成功受理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呈整体下降趋势。”日前.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教授王灿发在接受《嘹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一些地方设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基金,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数量依然很少。
对此,“一些群众被迫采取多种手段反映心声,去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理在环境纠纷中普遍存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中。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马勇认为,诸多环境公共事件表明,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渠道不畅通.是当前引起一些社会矛盾的原因之一。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4期18-19,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