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4月22日上午对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会议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4月23日上午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法律委员会认为,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4年第3期352-354,共3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