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四川古蔺县、渠县分别发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32人死亡、2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19万元。两起事故再次警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无小事!通过事故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事故原因是:驾驶员安全意识淡漠;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违反相关规定聘用驾驶人,未有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等;运管机构未正确履行对客运企业的安全源头监管职责,安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对企业违规聘用驾驶的问题失察等。如何正确落实道路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管责任,是行业当前必须重点解决的课题。
出处
《中国道路运输》
2014年第6期50-51,共2页
China Road Trans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