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民自治要求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但现行的表决民主并不能实现村民自治的要求。协商民主充分尊重每个村民的个人意愿,提供平等的讨论、理性的判断,做出公共决策。在表决民主的基础上,有必要引入协商民主,为村民自治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
出处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5期27-29,共3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安徽农业大学繁荣社会科学项目"以协商民主推进安徽省村民自治的可行性研究"(2012zs25)